设为首页

客服热线:010-56431348

欢迎!
用户名
密码 免费注册

山东省发文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鲁建节科函〔2020〕3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建办市函〔2019〕409号)要求,加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建设管理,促进我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选工程项目。试点工程项目应为以钢结构体系为主受力结构的城镇及农村新建住宅项目,在2019-2021年期间开工建设,符合《山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有关规定,采取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等工业化生产方式进行建设。各市要高度重视,在2019年报送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计划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试点项目的筛选、上报工作,试点项目建筑面积总量不得低于2019年报送计划规模。请于4月15日前将《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表》(附件1)纸质版(盖公章)及电子版报省厅节能科技处。


二、加强实施管理。省厅将根据各市报送情况,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库,并实施动态管理,按月对各市试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度,对建设规模大、技术体系先进、实施情况良好的试点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列为省级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示范工程。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按期调度报送进展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附件2)报省厅节能科技处。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试点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可提请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专家委员会组织审查、提供指导。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市要按照《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71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建筑容积率奖励、财政奖励、降低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扶持政策落实,切实加大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支持引导。


联系人:祝兵、陈恒亮,电话:0531-87087012,邮箱:chenhengliang@shandong.cn。


附件:1.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表.docx

2.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9日

中国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专家智囊团

覆盖范围

     全网频道覆盖我国34个省级行政区,下设332个市级频道,共2861个县级频道,为全国县域招商引资、产业园区规划等提供“一站式”招商引资专业服务。

 更多>>

资源对接

     国际合作对接、品牌战略咨询、投融资、猎头服务、危机公关、高端峰会等,目前已经拥有上万企业服务经验。 
 更多>>

战略合作

     全球几十家政府机构、5万家行业企业、百余家行业协会、百座城市、百家媒体网站、十余家高等院校以及上千行业专家资源。
 更多>>

 

 新媒体 官方微信 

 搜索公众账号:zgzpsjz

 中国装配式建筑交流群QQ2:
 537428632(已满)

 中国装配式建筑交流群QQ3:
 570623687

 新浪:http://weibo.com

 腾讯:http://t.qq.com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推广合作 | 广告服务 | 留言建议 | 资料订阅

Copyright 2016 网址:www.chinazpsjz.com 备案号:京ICP备2021028177号

Tel:010-59466227  Fax:010-56431348   邮编:10001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中国铁建广场E座19层

备案主体:中建鼎成(北京)咨询顾问有限公司